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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梁伟祥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0-21 分享:

  证号为中府国用(2001)字第030613号的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和泰村,用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梁伟祥,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出让用地,该用地合同约定规划指标: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5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龚生,联系电话:2223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