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朗街道华照村十顷海富中路2013.4平方米(约合3.02亩)土地权属争议一案,我局业已受理并展开调查,受理编号:351-2024-0003。
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为进一步查清该案事实,请中山市横门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或其权利承继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与我局联系(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88386871)并协助完成后续调处工作。
特此公告。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