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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并林凤玲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86680号、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91498号两宗地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0-28 分享:

  证号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86680号,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91498号两宗地位于中山市西区街道沙朗村105国道边,合并后用地面积9267.90平方米,土地证使用权人为林凤玲,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现建设方申请用地合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合并后指标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

  绿地率:10-15%

  建筑密度:35-60%

  建筑限高:产业用房高度≤50 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 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投资大厦二楼208室,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60-88268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