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号为中府集用(2014)第0500288号、中府集用(2014)第0500092号的集体自用商业用地,位于中山市小榄镇盛丰社区,用地面积分别为3086.5平方米和22275.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小榄镇盛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两宗用地均为集体自用用地,约定容积率为≤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商业金融业用地
容积率:1.0-3.0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30%
建筑限高:24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蒋小姐,联系电话:2211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