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中府〔2023〕58号)、《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中府〔2022〕11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将《南头镇智能家电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二期用地“三旧”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8日。广大市民和相关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1月28日前向南头镇政府了解或反映有关情况,逾期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1号214室
联系人: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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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头镇智能家电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二期用地“三旧”改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