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国用(2000)字第311044号宗地位于中山市三乡镇鸦岗村,用地面积13333.3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许清彬,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国有出让。现该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合同约定指标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建筑限高:无约定。
二、变更后规划指标
用地在《三乡镇平埔工业区02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SX17-D1-01地块为M1 一类工业用地;地块指标为: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建筑限高:产业用房限高50m,配套设施建筑限高100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86638541)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