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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黄灿华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2-18 分享:

  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86790号的集体划拨用地,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横东一村街竹岭巷16号,用地面积为12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人为黄灿华。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农村宅基地,无约定用地指标。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建筑面积不能超过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四层且不大于15米;第四层只允许建梯间及辅助用房,面积不得超过基底面积的一半;建筑首层高度不得超过4.5米,其它层的层高不得超过3.5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龚小姐,联系电话:87611788


附件下载: 黄灿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