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号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44940、0544941号宗地位于中山市沙溪镇工业大道19号,用地面积5311.9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伍伟谦、李庆强,土地用途为工业。现建设方申请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根据《中山市沙溪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用地规划条件变更为
用地规划性质:M1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3.5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m):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十天起。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投资大厦二楼208室,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黄淑茵 联系电话:88269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