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佘宇清、佘宇滔向我局申请变更名下用地的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用地的基本情况
土地证号:粤(2020)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96376号,权利人:佘宇清、佘宇滔,坐落: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东5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工业,面积:14259.60平方米。该用地在《中山市黄圃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确定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防护绿地,地块编码:B-01-03、B-01-04。
二、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工业
容积率:1.5、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地块编码:B-01-03
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四、变更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39号,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760-23226980。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