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城乡发展用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1〕24号)的相关要求,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编制了《中山市黄圃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大岑村、吴栏村项目区拆旧区土地复垦方案(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现根据相关规定,将《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复垦期限
《调整方案》采用“先拆旧后建新”模式,土地复垦期限为复垦工程工期。
二、规划目标
中山市黄圃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大岑村、吴栏村项目拆旧区位于洪奇沥水道西南岸及桂洲水道北岸。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现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三、复垦方案主要内容
(一)拆旧区面积6.3382公顷(95.07亩),共6个地块,涉及大岑村、吴栏村2个村委会,土地权属为黄圃镇吴栏村农民集体土地59亩、大岑村农民集体土地32.06亩、国有土地4.01亩。
(二)拆旧区面积95.07亩,现状为工业用地;经过对拆旧地块进行适宜性评价,调整地块的土地利用方向,拆旧地块复垦后的规划用途和面积分别是:其他林地90.81亩,农村道路4.26亩。
四、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9日。
五、公示方式和地点
网上公示: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中山市海洋局)政务网
张贴公示:项目区涉及村委会公告栏。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发送电子邮件到:zsgbst@163.com
(二)信件寄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邮编:528401,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2号
(三)联系电话:88337164,联系人:何先生。
本规划公示的最终解析权属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