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84066号的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小榄镇茂华路37号,用地面积为10766.5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肖德恩。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0.8-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20%、建筑高度≤24米。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0.8-2.5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15%-20%
建筑限高:≤24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蒋小姐,联系电话:2211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