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南亚海棉工艺制品厂有限公司申请办理2宗土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合并业务。该2宗土地分别为: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644963号(用地面积7029.5㎡,中山南亚海棉工艺制品厂有限公司用地一,地块一),中府国用(2003)第易311974号(用地面积3000㎡,中山南亚海棉工艺制品厂有限公司用地二,地块二)。该2宗土地在《中山市三乡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规划为M1 一类工业用地。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及我市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原出让合同指标
地块一: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5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建筑限高:无约定;
地块二: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5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建筑限高:无约定。
二、合并后各项规划指标
该2宗土地合并为1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10029.50平方米,与合并前的2宗土地总面积一致;合并后用途为M1 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 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 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10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86638541)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