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公布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度报告。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不断健全公开机制,严格规范公开流程,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与针对性。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自然资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标《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最新要求,及时更新发布《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公开事项的内容要求、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时限、公开对象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4年,局政务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017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769条。
二是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强化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公开,持续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主动上门为群众提供政策宣讲和解读。通过开展“抓培训打基础、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暨自然资源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送训下乡主题活动,面向全市23个镇街、289个村(社区)开展自然资源业务及政策培训126场次、培训基层干部群众9800人次。充分发挥局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宣传矩阵作用,主推多形式、多角度、深度解读,全年局政务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6份、其他政策文件18份、政策解读材料20份。在“中山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设置“码”上反映“问答台”栏目,定期收集群众反映的关于自然资源领域共性业务问题(含政策解读),及时给予解答指引,方便办事群众了解相关业务办理政策、流程等。
三是认真办理群众留言答复工作。及时办理群众通过人民网、市政府网站、12345热线等渠道提交的咨询投诉意见,实事求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2024年,共办理网民给省长留言13条、市长留言2条;未收到政府网站网友找错留言;受理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诉求件204宗。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满足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4年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013件,2023年结转28件,共办结1008件,33件结转至2025年继续办理(详见表格)。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做好局政务网站日常运维管理工作。持续优化局政务网站栏目设置,2024年共调整优化局政务网站栏目3次。落实巡网读网常态化,把各项评估指标要求落实到日常督查抽查检查工作中,对局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不定期抽查、月度检查、季度抽查、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并跟进落实整改情况,做到及时处理、公开到位。
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新媒体设置。2024年,我局结合绿美中山生态建设工作需要,新增“我在中山有棵树”小程序,积极引导市民群众通过小程序开展常态化认捐植树。我局已构建“1+4”网络政务宣传平台,即局政务网站+“中山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中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号、“中山看地云”和“我在中山有棵树”小程序共4个政务新媒体。
三是进一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梳理局政务网站历年来主动发布的各类信息,发出《关于局网站稿件失效链接征求处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局各部门对历史已发布信息开展自查,及时清理和备份。印发《关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栏目信息发布期限征求意见的通知》,广泛征求对局政务网站信息发布期限设置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各栏目特点和信息更新需求,明确设定不同栏目的信息发布期限,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2025年,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围绕企业群众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主动开展深入解读,丰富解读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解读质效。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进行研判,对于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局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