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拆除南宝大街75号2处建(构)筑物
用地性质:城镇住宅用地
申报类别:南区沙涌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建(构)筑物审批
申报单位:中山市南区沙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审批单位: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4日——2025年2月2日(20个自然日)
公示地点:中山市南区街道办事处良都社区居民委员会沙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中山市南区街道沙涌长兴街94号)
公示网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网
公示组织单位: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内容:拟拆除的2处建(构)筑物位于南宝大街75号,均为无证锌铁棚附属设施,建(构)筑物面积共约528平方米(根据申报单位提供2处建构筑物矢量数据:北侧建(构)筑物约489平方米,南侧建(构)筑物约39平方米)。经核实,本次建(构)筑物拆除申请符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和相关保护规划,拟核准申请,核发相关行政许可。周边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提交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书及身份证明等材料。逾期未提出相关意见、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760-87771013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