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三角镇建设需要,我局拟出让04-2024-01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用地位置:中山市三角镇东南村;
(二)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总用地面积:29983.74平方米;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二、土地开发建设及相关要求
(一)规划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号:Y04-2024-0011)。
(二)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网经营管理,调峰调频电厂经营管理,电力过网和交易服务,电力工程建设。
三、本次预告公示期为30日,凡符合条件的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于公示期间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以书面形式提出用地申请,申请资料包括书面申请报告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等。公示期满,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我局将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我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进行出让,具体出让时间、出让方案另定。
本地块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方式申请。
四、本地块的详细资料可于本预告发布之日起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索取。
地址:中山市兴圃大道中139号
咨询电话:0760-23236103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