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公告公示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山市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16 分享:


  根据工作需要,为健全中山市公示地价体系,加强地价管理,拟启动中山市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邀请该供应商进行定点议价。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二、报价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9日18:00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注册备案并在定点协议具有“资产评估服务”品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所要求的全部条件。

  (二)如因供应商报价时填报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提交的材料及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时间要求参与报价,不在报价时间范围内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方式

  (一)报价文件:供应商承诺书(附件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市-资产评估服务协议截图、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业绩情况、报价书(附件4)、项目服务方案。

  (二)提交方式:供应商将报价文件盖章后扫描成PDF文档版本,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

  六、评审方式

  (一)采购人组织项目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资格的报名供应商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标准表见附件5)

  (二)本项目公示期满后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料的报名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如公示期满报名供应商不达3家,将公示期再延长3个自然日或以上,或修订采购方案后重新发布采购公告。经1次延期或2次发布采购公告后报名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则在最后截止日期前报名参加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直接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8307295(郑小姐)

  电子邮箱:zszbpm@163.com

  附件1:中山市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采购需求书

  附件2:供应商承诺书

  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4:报价书

  附件5:评审标准表


附件下载: 附件4:报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