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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陈丽梅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17 分享:

  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03)第易060020号用地位于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使用权面积为666.7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人为陈丽梅,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30%。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容积率:3.0

  建筑密度:38%

  绿地率:20%

  建筑限高:6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2345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