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李柳娇向我局申请变更名下用地的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用地的基本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中府国用(2006)第易020376号,权利人:李柳娇,坐落:中山市南头镇北帝村,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商业住宅用地,面积:1530平方米。该用地在《南头镇升辉南太澳高速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16)》中确定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编码:SW-E3-03。
二、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商业住宅
容积率:≤1.5,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一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1.0,绿地率:无、建筑密度:无、建筑限高:12米。
四、变更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一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1.0,绿地率:无、建筑密度:无、建筑限高:12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日期起十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139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三楼302室,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2321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