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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李永强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23 分享:

  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13)第1700013号的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横东大道92号,用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为李永强。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用地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建筑物楼层须建三层以上,最高不得超过九层,层高三米;绿地率≥30%。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50米,工业用地配套生产系服务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龚小姐,联系电话:87611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