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不动产权证号:①粤(202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13015号,土地面积:25479.2平方米,用途:工业;②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674703号,土地面积:5023.93平方米,用途:工业。两宗用地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辉凌路7号,属《中山市中山港街道三洲山片区(1506单元)01街区A1-0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4)》范围,规划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地块编号:A-01-02),土地使用权人为安士制药(中山)有限公司。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按控规变更并合并该两宗用地,合并后用地面积为30503.13平方米。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合并)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①地块一:粤(202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13015号,土地面积:25479.2平方米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容积率:1.2,绿地率:无约定、35%,建筑密度:无约定、30%,建筑限高:无约定、24米。
②地块二: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674703号,土地面积:5023.93平方米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2.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建筑限高为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三、变更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2.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建筑限高为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