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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27 分享: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空间规划、土地、矿产、林业、海洋等各项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并取得积极成效。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将其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并定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深入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过程。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深入研讨,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戈同志讲党课,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改革的重要保障,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求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效能,切实推动法治思想、法治思维入脑入心。

  (二)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系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制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共推进,法治建设水平逐年提升。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 依法履职重质效。一是加快“工改”项目改造方案审查审批,“工改”项目获得全省先锋杯银奖。省委书记黄坤明调研中山时指出,中山“工改”是名副其实的发展工程、民生工程,为全省特别是珠三角低效用地改造探了路破了题。二是以林长制为抓手,奋力推进绿美中山生态建设“七大行动”,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超3万亩;深入实施全民全域全时“见缝插绿”,全市共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超3000场,“见缝插绿”绿美做法获广东省副省长张少康肯定批示,并在全省复制推广。三是依法稳步推动土地收储和供应,实现产业用地连片整备,充分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动态更新“中山看地云”,利用“中山看地云”推介用地超2.3万亩;做好深江铁路中山段等重大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首创“补偿款阶段性结算性模式”获省厅推广宣传。四是全面推行田长制,耕地保护田长制获省厅作为全省先进经验介绍,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做法获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四个一”工作方法构建调查执法耕保衔接机制获省自然资源厅发文推广。我市获评省耕地保护先进集体,且耕地净增长率连续两年排名全省第一。

  2.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在全省首创“不动产登记+信用”体系建设,将信用融入不动产登记环节,“不动产诚信企业优先窗口”面向省各地市推介;利用“一码关联”将多项登记业务联办,实现不动产权利登记一步到位,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抵押即发证”,全省首推新建商品房建设项目“交验即交证”;2024年8月办结全省首宗跨行跨市“带押过户”业务,获省厅推广;在2024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中,“登记财产”指标排名全省第三;不动产登记中心荣获“全国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窗口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单位”。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对土地规划林业海洋审批全链条梳理,印发《中山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等8份优化审批机制的文件,进一步压缩审批流程,为回应群众企业需求、镇街期盼跑出“加速度”。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 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建设,确保有章可循。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完善自然资源管理政策体系。出台《中山市绿美中山生态建设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关于强化基层林长巡林履职能力着力推动绿美生态建设的通知》等,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联合印发深中规划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以深中规划一体化带动两市一体化发展;印发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市、镇、村级田长和网格田长责任体系,开展耕地集中连片整治试点、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出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生态补偿实施办法》等,建立健全管控约束、整治建设、补偿激励多措并举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出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征收土地报批工作的通知》,从征地合理性、征地前期工作程序、权益保护和档案管理等角度规范我市征地报批工作;出台涉城中村改造有关项目策划、土地整备等9项政策,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等。

  2. 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确保权力“阳光运行”。一是大幅增加业务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更新发布《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内容要求、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时限、公开对象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4年,局网站公开信息20017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115条。二是融合技术手段,持续健全政务公开管理机制。采用“人工+技术”手段强化局政务网、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落实局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落实专人巡网制度,每月反馈局政务网、政务新媒体监测情况并及时落实整改。三是创新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广泛运用一图读懂、视频动画、情景剧等方式,深入解读“工改”、“耕地保护”等多个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提升基层政府、基层组织及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的把握和理解。

  3. 加强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管理,确保文件质效。一是常态化开展合法性审核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做实规范性文件内部合法性审核工作,落实集体审议和发布机制。二是政策文件清理取得成效。联合市司法局对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合计221件政策文件进行多轮全面清理,相关清理工作获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同时,结合公平竞争审查、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要求,开展“限制竞争条款多”和制约高质量发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等清理工作,废止《关于促进低效征地留用地盘活利用的实施意见》等5份文件,并按要求公布清理结果,进一步清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制度藩篱。三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结合我市工作重点,选定《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项目整合改造奖励实施细则》等3份规范性文件,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地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管理。

  (三)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制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已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众进行了公告,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列入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决策事项,严格按要求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

  2. 严把日常法制审查关。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原则的通知》,明确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适用的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及法律顾问的作用,为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争议较多的权属争议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决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行政决定、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信息公开答复等事项开展法制审核。2024年,法制审核逾1300件,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逾800件,保障权力规范运行。二是依照《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涉及金额较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要求经由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防范合同履行法律风险,提供法律保障。

  (四)坚持依法行政,力争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

  1. 着力化解行政争议,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推动自然资源类行政争议化解联动工作:一是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及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与审判机关、复议机关联动协作,会商重大典型、敏感疑难案件的实质性化解工作,2024年通过释法沟通以及化解回应当事人的诉求,促成案件当事人主动撤诉23宗。二是推进诉源治理。在研究重大疑难问题或出台重大政策前,邀请复议机关和审判机关参与,听取意见,切实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在源头上防范争议风险。三是积极应议应诉,并注重以案促改。2024年依法及时处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检察监督案件537宗,同时对于案件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及时提出完善优化机制的措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 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违法用地总量大幅下降,违法占用耕地形势实现根本性转变,依法用地观念不断提升,2024年前三季度,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卫片违法图斑均不涉及我市,省厅抽查的大面积占耕地地块也未出现违法情况,2024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中我市没有问题事项被纳入督察清单。二是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机制日臻完善。出台了《卫片执法工作流程指引》《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等10项制度措施。三是执法人员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制定《中山市自然资源执法业务工作应知应会》,建立分局执法工作季度考评工作机制;组织面向镇街、村(社区)两委干部等执法业务培训,相关工作得到省厅肯定并转发各地市参考学习。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以及下放事权案卷评查工作,推动“以评促规范、以查提质效”,在2024年自然资源执法案卷省级集中评查中,被抽查案卷均为优秀。

  (五)坚持普法学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

  一是将法治培训纳入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法治自然建设等法律素养及各类业务技能提升培训,参加培训的领导干部超2200人次,切实增强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完善学法用法机制,印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中山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在编干部学法用法考试优秀率达100%。三是推动“以案释法”,组织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到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通过现场“零距离”体验行政案件审理全过程,加深对行政执法过程中证据重要性和程序合法性的理解与把握,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省市联动、部门联动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与行政审判行政复议机关的同堂培训,与省主管部门共同举办宪法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现场普法活动。

  (六)多维度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全民守法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将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及政策宣讲延伸至基层,开展“抓培训打基础、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暨自然资源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送训下乡等活动。2024年到镇街、村社区开展送训下乡宣讲、重点业务培训和自然资源特色下乡服务126场次,培训基层干部群众超9800人次。二是创新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活动,培育自然资源法治文化。2024年,开展森林防灭火进校园宣传87场次、针对群众和学生的防灾宣传活动4场、“历史文化进校园进社区活动”4场,与团市委合作制作“绿美中山·少年说”系列科普视频,发布《让我们来倾听古树名木的故事》《保护古树名木,从你我做起》《携手共护古树名木,齐心共写“绿美乡愁”倡议书》等,有效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关于自然资源的保护意识、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发挥自然资源特色,积极践行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依托广东中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中山市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自然资源类法律法规,每年到基地参加法治宣传及科普教育活动人数达1万余人;依托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同时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热点难点问题较多,部分群众对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了解不足,如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仍有部分古树名木生境遭受工程施工、人为活动破坏等,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在创新方面仍有提升空间,需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形式。二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案件涉及“三旧”改造、征收补偿安置、规划许可、不动产权益等群众重大切身利益,案件高发且较多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矛盾较为突出,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要加大力度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工作建设,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坚持一手抓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发展,一手抓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贯彻到我局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培训,结合“以案释法”的方式,有效提高领导干部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掌握和运用,不断提升法治思维,推动依法行政成为自觉;同时,提高应议应诉能力,并加强与复议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在依法应诉的同时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二)强化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全年各个法治宣传重要节点,开展常态化普法学习宣传工作,结合自然资源工作职责,探索创新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政策解读方式,综合运用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形式对自然资源政策开展深度解读,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

  (三)围绕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增强自然资源制度供给和法律服务保障。一是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相促进,通过适时起草或修订政策性文件,加大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强化对高质量发展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二是做好政策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及清理工作,主动评估已出台政策文件实施效果,及时更新调整,做好政策文件立改废释。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主线,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速增效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加快推进信息共享进程,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