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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佳权、谢好娣用地合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2-05 分享:

  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06)第052417号、中府国用(2007)第090879号、中府国用(2007)第090624号的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中山市东升镇益隆村、中山市东升镇益隆村,用地面积为21.1平方米、8852.8平方米、12361.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何佳权、谢好娣。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合并该三宗用地,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土地合并进行公示。

  一、合并前用地规划条件

  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06)第052417号的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1.6;绿地率:2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米。

  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07)第090879号的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1.5;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

  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07)第090624号的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1.5;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无约定。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蒋小姐,联系电话:2211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