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中山市同方医院向我局申请变更名下用地的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用地的基本情况
不动产权证号: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655219号,权利人:中山市同方医院,坐落:中山市三角镇惠福街2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医疗卫生用地,面积:8491.90平方米。该用地在《三角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C片区》中确定的主要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地块编码:C05-07。
二、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医疗卫生
容积率:1.5,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
地块编码:C05-07
容积率:1.5,绿地率:≥4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50米。
四、变更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
容积率:1.5,绿地率:≥4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50米。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
可渗透面积比例:≥60%
设计降雨量:≥21.1m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39号,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760-89936299。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