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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梁杏卿、彭杭州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1-01 分享:

  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13)第0900460号用地位于中山市小榄镇(东升)保胜一街3号,使用权面积为4044.8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为梁杏卿、彭杭州,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原始出让合同无约定指标。用地在控规《中山市东升镇DS0601单元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中府函[2020]296号)DS0601-01-20

  地块中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指标:1.0≤容积率≤3.5,35%≤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15%,建筑限高50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下沉式绿地率(%)最低值40,透水铺装率(%)最低值50。配套公共设施:规划移动基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10KV开关站

  依据控规《《中山市东升镇DS0601单元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中府函[2020]296号),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1.0≤容积率≤3.5,35%≤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15%,建筑限高50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下沉式绿地率(%)最低值40%,透水铺装率(%)最低值50%。配套公共设施:规划移动基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10KV开关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22116596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