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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中山市沙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象角村等)》批复文件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2-04 分享: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启用白云区等7个县级数据库作为报批依据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2717号)的相关要求,自2023年12月28日起,启用中山市县级规划数据库关键图层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的依据,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再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的依据。

  因此,我局撤销《中山市沙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象角村等)》的批复文件(文号:中山自然资发〔2023〕37号)。

  特此公告。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