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北路东片区(0402单元)03街区NE-C2-03地块(南头镇污水处理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已获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复(中府函〔2024〕19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