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38344号、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10494号的用地分别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北区福平路19号、中山市小榄镇兴平大街2号,用地面积分别为404.3、373.2平方米,合并后用地面积为777.50平方米。上述2块用地均为国有出让用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均为何荣标,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用地合并及出具规划条件变更。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上述2块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土地出让合同均未约定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默认为1.5。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经审查土地使用权人提供的建筑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同意容积率为1.28。建筑层数不得超过四层,第四层只允许建梯间及辅助用房,面积不得超过基底面积的一半;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建筑首层和地下室层高不得超过5米,其它层的层高不得超过3.6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22116596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