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持续提升城市品质,以用地支撑保障高质量发展,统筹编制我市2025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部署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强镇兴村“1388”行动,锚定“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土地要素优先投向实体经济项目需求,突出保障民生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调节房地产用地,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崛起用地需求。
(一)结合市级产业园建设,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土地要素保障,重点保障省市重点项目、研发创新和智能装备制造业等重大产业项目等,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项目供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持续推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倡导节约集约用地理念,打赢打好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攻坚战,全面保障“三旧”改造项目供地需求,推进“工改”项目落地实施。
(三)结合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全市商品房库存情况及出让收入预算,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实现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重点布局中心城区、翠亨新区东片区和镇街中心区房地产用地供应。
(四)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避让自然保护地及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和用地标准,落实“增存挂钩”工作,不断提升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五)全面保障治污、电力、教体、绿美、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及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703.03公顷(折10545亩)。
(二)用地结构
工矿仓储用地523.46公顷(折7852亩,占74.46%)、商服用地41.14公顷(折617亩,占5.85%)、住宅用地94.53公顷(折1418亩,占13.45%)、交通运输用地24.28公顷(折364亩,占3.4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19.61公顷(折294亩,占2.79%)。
(三)空间布局
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南区街道、板芙镇、神湾镇等镇街;商服用地主要在东区街道;住宅用地主要分布在石岐街道、东区街道、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主要分布在南区街道、横栏镇等。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消除供地障碍责任。严格执行“净地”出让制度,对于已纳入供应计划的用地,督促指导各镇街抓紧完善用地基础设施配套,积极消除供地障碍,达到“净地”出让的要求,争取于本年度顺利实施供地;对于已具备供应条件的,联系各镇街按照时序抓紧报送土地供应材料,加快土地供应,完成年度土地供应任务。
(二)加快产业用地供应。充分运用土地管理信息化手段,推动土地资源和项目资源精准对接、高效配置。一是对纳入供应计划的产业用地接入“中山看地云”,将产业用地信息与投促、工信等招商部门共享,对已确定意向项目的,由招商部门督促镇街政府提速供地;对尚未落实意向项目的,招商部门会同镇街政府,结合招商引资计划,匹配合适项目,共同加快产业项目落地。二是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区域评估工作,落实用地出让“清单制”,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充分利用预受理机制,推动“拿地即开工”常态化,切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供地审批效率。
(三)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发挥供应计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结合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和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按季度将全市拟出让住宅用地清单上报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同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预公告,并按程序实施公开出让。
(四)弹性调整计划实施。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优质产业项目、公益公建项目用地供应动态追加计划;对商业项目、住宅项目未纳入年度供应计划的,经市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可办理供地手续,市自然资源局配合追加纳入年度供应计划。
附表:1.中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中山市2025年度城市住房供地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