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市民:
为了加快城乡规划实施,推动闲置土地处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范国有协议出让建设用地补缴土地出让金,进一步完善《中山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我局草拟了《中山市国有协议出让用地容积率调整补缴土地出让金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该《暂行办法》进行公示并向公众征求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相关意见书面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局。
附件:《中山市国有协议出让用地容积率调整补缴土地出让金暂行办法》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龚生,联系电话:88268165,邮寄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之一305室,邮政邮编:528400,电子邮箱:zsghjghkg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