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我市于2018年3月1日出台的《中山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中山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因市机构改革后单位名称变更、上级政策文件变化等原因需要重新修订。我局现已起草了《中山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修改条款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9月1日前通过邮件或传真将意见反馈至我局。联系人:李青涛,电话:88162153,传真:88331581,电子邮箱:32608940@qq.com。
附件:中山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修改条款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