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中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翠亨新区建新区规划实施方案(跨省指标)(中山指标2018-1)》并按要求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间(8月23日至9月22日),我局未收到反馈意见。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相关链接:关于《中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翠亨新区建新区实施方案(跨省指标)(中山指标2018-1)》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