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市民:
为贯彻落实保护海洋资源的基本国策,全面深化“放管服”,切实加强海域和海岛管理,坚持保护优先、节约用海、依法治海、生态管海,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中山市海域海岛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针对该《办法》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反馈意见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2020年4月3日,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箱:190125252@qq.com,电话:88329492,传真:88810210,联系人:崔艳娟。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海域海岛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相关链接:关于《中山市海域海岛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及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