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市民:
为加强本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规范测绘行为,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我局草拟了《中山市测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针对《办法》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局。
特此公告。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88303617,邮寄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之一703室,邮政编码:528400,电子邮箱:zsgtchk@163.com)
附件:中山市测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相关链接:关于《中山市测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