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反映中山市土地市场变化情况,加强地价管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自2024年4月12日起,中山市标定地价按本公告标准施行。
二、本次公告的标定地价适用范围为中山市行政辖区。
三、本次公告的标定地价估价期日为2023年1月1日。
四、本次公告的标定地价土地用途包括商服、住宅、商住混合、国有工业、新型产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公用设施、集体工业等八类,各用途标定地价的内涵如下表所示:
五、本次公告的标定地价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以人民币计价。
六、本地价成果可登录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网及“中山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查询。
七、本次标定地价公告后,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并以最新公告为准。
附件:1.中山市2023年标定地价更新成果
2.中山市2023年标定地价更新图册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 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