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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实施中山市2023年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12 分享:


  为了更好反映中山市土地市场变化情况,加强地价管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自2024年4月12日起,中山市标定地价按本公告标准施行。

  二、本次公告的标定地价适用范围为中山市行政辖区。

  三、本次公告的标定地价估价期日为2023年1月1日。

  四、本次公告的标定地价土地用途包括商服、住宅、商住混合、国有工业、新型产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公用设施、集体工业等八类,各用途标定地价的内涵如下表所示:

微信截图_20240412092040.png

  五、本次公告的标定地价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以人民币计价。

  六、本地价成果可登录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网及“中山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查询。

  七、本次标定地价公告后,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并以最新公告为准。

  附件:1.中山市2023年标定地价更新成果

  2.中山市2023年标定地价更新图册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 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