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更新项目土地出让价款计收规则(修订)>的通知》(中山自然资函〔2023〕941 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三旧”改造区片市场评估价更新成果。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告,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自2024年4月12日起,中山市“三旧”改造区片市场评估价按本公告标准施行。
二、本次公告的“三旧”改造区片市场评估价适用范围为中山市行政辖区。
三、本次公告的“三旧”改造区片市场评估价估价期日为2023年1月1日。
四、本次公告的“三旧”改造区片市场评估价土地用途包括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五类,各用途“三旧”改造区片市场评估价的内涵如下表所示:
五、本次公告的“三旧”改造区片市场评估价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以人民币计价。
六、本地价成果可登录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网及“中山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查询。
七、本次“三旧”改造区片市场评估价公告后,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并以最新公告为准。
附件:1. 中山市2023年“三旧”改造区片市场评估价更新成果
2. 中山市2023年“三旧”改造区片市场评估价更新图册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