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栏镇人民政府:
经你镇审核同意上报的中山市横栏镇202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材料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将中山市横栏镇新丰村第六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0.0120公顷(园地0.0003公顷、其他农用地0.0117公顷)、中山市横栏镇新茂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0169公顷(其他农用地0.01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使用中山市横栏镇新茂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0003公顷。合计0.0292公顷用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地类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费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中山市横栏镇202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明细 表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