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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古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同益创科产业园等项目)》的批后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1-24 分享:


  为切实做好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中山市古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同益创科产业园等项目)》(以下简称《方案》)于2022年11月18日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2000202205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本次落实地块涉及同益创科产业园、古镇国际物流园、海洲产业园等项目,推动古镇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落实污染治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66号)的要求,结合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我局通过编制《方案》将上述项目选址范围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部分,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二、落实规模

  《方案》落实建设用地规模20.8809公顷。落实地块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曹一村、曹二村、曹三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3.5492公顷,建设用地6.2781公顷、未利用地1.0536公顷。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落实后,中山市和古镇镇耕地保有量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增加20.8809公顷。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2年11月18日

  六、批准编号:4420002022051

  七、公告方式: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告,在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海洲村、曹一村、曹二村、曹三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张贴。

  附件:1.落实地块LS01-LS02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2.落实地块LS01-LS02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

  3.落实地块LS03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4.落实地块LS03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

  5.落实地块LS04-LS06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6.落实地块LS04-LS06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