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优化土地空间布局,同时做好黄圃镇社会经济发展的用地保障,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等有关规定(以下简称《通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编制了《中山市黄圃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吴栏村、马安村)》(以下简称《方案》),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实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因
《方案》部分用地不符合《中山市黄圃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管理要求。根据《通知》的要求,分局编制《方案》局部调整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二、调整地块范围
《方案》调入地块共2个(TR01、TR02),面积3.0165公顷,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吴栏村和马安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2061公顷、建设用地2.8104公顷。调出地块共1个(TC01),面积3.0165公顷,位于中山市黄圃镇永平社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3.0165公顷。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调整前后,黄圃镇各项土地调控指标不变。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3年2月7日
六、批准文号:中山自然资发〔2023〕6号
七、公告方式:
(一)网上公告: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二)张贴公告: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吴栏村、马安村和永平社区公告栏。
附件:1.中山市黄圃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前)
2.中山市黄圃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