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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板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板芙镇低效工业改造升级项目)》的批后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2-13 分享:


  为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优化土地空间布局,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等有关规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组织编制了《中山市板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板芙镇低效工业改造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方案》),并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因

  《方案》调入地块涉及板芙镇低效工业改造升级项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分局编制《方案》将改造范围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部分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二、调整地块范围

  《方案》调入地块共6块,分别位于中山市板芙镇湖洲村、金钟村、里溪村、深湾村,面积合计为7.591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均为建设用地。调出地块共1块,位于中山市板芙镇板尾村、四联村,面积为7.591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7.5905公顷、未利用地0.0007公顷。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调整地块不涉及现状耕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前后,中山市和板芙镇各项土地调控指标不变。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3年2月6日

  六、批准文号:中山自然资发〔2023〕5号

  七、公告方式:

  (一)网上公告: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二)张贴公告: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湖洲村、金钟村、里溪村、深湾村、板尾村、四联村公告栏。

  附件:1.中山市板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前)

  2.中山市板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