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中山市石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中山市欢乐海岸北侧市政道路等项目)》(以下简称《方案》)于2023年3月27日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2000202302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中山市欢乐海岸北侧市政道路等建设,有助于改善周边居民的出行环境,结合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我局通过编制《方案》,将项目范围内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6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用地空间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369号)等相关文件,广东省共预下达中山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946.6667公顷(29200亩)。《方案》落实地块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使用预下达规模共1.9805公顷,未突破中山市预下达规模。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落实后,中山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增加1.9805公顷。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3年3月27日
六、批准文号:4420002023021
七、公告方式: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告以及调整涉及的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莲员社区、仙湖社区、康华社区公告栏张贴。
附件:1.中山市石岐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
2.中山市石岐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