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中山市坦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坦洲镇群联村文创智造产业园改造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方案》)于2023年5月17日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2000202303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坦洲镇群联村文创智造产业园改造升级项目用地符合预留规模使用要求,我局通过编制《方案》将项目选址范围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部分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二、预留落实规模情况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6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用地空间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369号),广东省共预下达中山市1946.6667公顷(29200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方案》落实地块位于中山市坦洲镇群联村,面积为1.0315公顷,未突破省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落实后,中山市和坦洲镇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增加1.0315公顷。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3年5月17日
六、批准编号:4420002023031
七、公告方式:
(一)网上公告: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二)张贴公告: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群联村公告栏。
附件:1. 中山市坦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图(调整前)
2. 中山市坦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图(调整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