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
经你管委会审核上报的中山市清洁能源主题产业园(翠亨新区)一期“工改工”(政府整备)连片改造项目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第十七条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申报的南朗镇华照村麻东经济合作社合计1.0982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该用地依照规划安排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
二、该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请你管委会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批复文号为中府函〔2023〕223号)办理后续供地手续,并督促改造主体实施改造。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中山市清洁能源主题产业园(翠亨新区)一期“工改工”(政府整备)连片改造项目集体建设用地明细表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