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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东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兆龙社区幼儿园和小学项目)》的批后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1-01 分享:


  为切实做好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中山市东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兆龙社区幼儿园和小学项目)》(以下简称《方案》)于2023年10月23日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2000202305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方案》落实地块为中山市小榄镇东升片区兆龙社区幼儿园和小学项目,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66号)的要求,结合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我局通过编制《方案》,将地块范围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部分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二、落实规模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拆旧复垦腾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3〕1351号)文件的要求,拆旧复垦形成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以下简称“拆旧复垦腾退规模”)按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截至2023年8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向中山市下达27163.44亩(1810.8960公顷)的拆旧复垦腾退规模,用于回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复垦区”,保障项目用地。《方案》使用拆旧复垦腾退规模共1.9905公顷,落实地块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复垦区”,符合使用拆旧复垦腾退规模要求。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落实后,中山市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增加1.9905公顷。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3年10月23日

  六、批准编号:4420002023056

  七、公告方式: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以及调整涉及的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东升片区兆龙社区公告栏张贴。

  附件:1. 中山市东升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

  2. 中山市东升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