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2010年后实施建设等情形的低效工业用地升级改造支持政策的通知》(中山自然资函〔2023〕183号)及其补充通知(中山自然资函〔2023〕792号),参照《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79号)和《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中府〔2020〕93号)有关规定,现对火炬开发区中山市石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改造方案批复结果进行公告,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