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53号)精神,促进中山市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海绵城市快速有序建设,规范海绵城市的相关规划和设计,根据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规定,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17〕104 号)的明确要求,结合中山市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中山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按照程序,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中山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12日
(联系人:李贺,联系电话:8826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