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征地公告信息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公告(中府征〔2023〕215号)的补充公告 中府征〔2023〕358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0-18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以自然资函〔2023〕146号批准我市征收中山市横栏镇横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用地2.6141公顷为国有土地,我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中府征〔2023〕215号),并于2023年7月5日将《中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中府征〔2023〕215号)内容和有关事项在横栏镇政府以及横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公告。现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权属、位置、面积及补偿情况详见附表。

  二、上述补偿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名下的银行账户。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760-87766705。

  联系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