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预留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中山市民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民众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项目等项目)》(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于2021年10月25日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2000202102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结合民众镇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实施情况,通过编制《方案》,将项目范围内部分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做好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用地保障。
二、落实规模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等相关文件,广东省对中山市预下达746.6667公顷(11200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数据库预留197公顷(2955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方案》落实地块共6个,分别位于中山市民众镇沙仔村、新平四村、新伦村。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共6.8395公顷(其中使用预下达规模6.0302公顷和数据库预留规模0.8093公顷),均未突破省预下达和数据库预留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落实后,中山市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及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增加了6.0302公顷。
民众镇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及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增加了6.0302公顷。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1年10月25日
六、批准编号:4420002021028
七、公告方式: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告,在民众镇沙仔村、新平四村、新伦村公告栏张贴。
附件:1.中山市民众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
2.中山市民众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7日
(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88770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