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北部产业园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启动单元规划》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府函〔2022〕227号),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告。
附件:1.《中山市北部产业园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启动单元规划》的批复(中府函〔2022〕227号)
2.《中山市北部产业园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启动单元规划》公告文件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