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1日至5月27日,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水污染治理专项巡察。2022年7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开展整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水污染治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迅速动员、周密部署,第一时间研究反馈问题和整改事宜,结合实际筹划部署整改工作,印发整改方案。认真召开水污染治理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及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情况,局党组成员对照问题清单,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
(二)压实政治责任,推动整改落地见效。成立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十五届市委水污染治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水污染治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监督、推动巡察整改方案的落实,统筹解决工作的重大问题。局“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整改工作,对巡察整改情况亲自过问、审核把关;局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局“一把手”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会议6次,深入分局调研水污染治理工作情况2次,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及时掌握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整改思路,确保做到整改问题事项按时销号、力求“清仓见底”。局党组成员及时向分管部门传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有关部署、研究分管部门涉及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中,负责黑臭水体征地拆迁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带队赴广州、惠州学习征地拆迁先进经验,5次下沉岐江河流域(港口河、新建涌、南九涌)等地开展现场指导协调工作,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真抓实改。
(三)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推动整改到位。全面对标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照“五可、五见”的整改要求,逐条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敲完善,形成《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市委水污染治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落实十五届市委水污染治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逐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层层分解到岗、具体到人、落实到位。
(四)从严从实整改,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坚持问题导向,以滴水穿石的韧劲做好水污染治理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各部门严格对照整改要求,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同时,以问题整改为契机,立足本职,结合市委“转作风、再出发、开新局”要求,对照自身查找弱点缺陷,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为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做好服务保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大仗硬仗。
1.学懂弄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水污染治理政策法规文件精神。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一是以学促改,切实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实践。坚持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党支部学习的“第一议题”。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次,各支部开展“第一议题”学习教育90余次,参加人员超过1200人次。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重要事项纳入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清单,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自然资源系统落地见效。
二是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宣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以致用,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推动我市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专题宣讲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自然资源局设1个主会场、38个分会场,除审批部门、窗口单位值班人员外,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专题宣讲活动。
三是强化政治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水污染治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深入小榄镇岐江河流域(小榄镇、东升片区)东升污水厂扩建工程等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并提出下一步监督指导意见,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2)推进重要涉水政策法规文件学习常态化。
一是印发政策包,促进学习常态化。认真梳理2013年以来50余份国家印发的涉水政策法规类文件,纳入局党组学习计划,电子版材料同步发至全体局党组成员、各支部。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开展集中学习涉水政策法规文件7次,各支部开展集中学习28次。通过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将政策文件作为“工具书”,用以指导工作开展。
二是专题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山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刻认识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扛起水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抓实水污染治理各项工作。
(3)加强调查研究,借鉴先进经验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局党组书记牵头研究部署。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部署调研工作,并提出调研前学习熟悉拟调研城市的经验做法,为现场调研打好基础。2次带队到分局调研,充分了解分局水污染治理工作情况,以便全面统筹,更好地推进专项工作和重点任务。
二是着力提升调研效果。前往广州、惠州等地调研学习公益性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等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出发前,我局提前学习熟悉《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文件10余份,为现场调研打好基础。返回后,梳理汇总前往广州、惠州等地学习的先进工作经验,形成《关于参考学习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成果及工作经验的函》,发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以推广分享先进征拆工作经验,共同推进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三是深入基层解决问题。负责水污染治理征地拆迁工作的分管领导先后5次带队开展现场指导协调工作。针对有关镇街提出的征地拆迁、用地报批等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属地镇街实际情况提出解决办法,明晰工作方向。
2.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既定目标任务。
一是对标对表,推动工作落实。为深入落实2022年《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水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山委字〔2022〕1号)工作要求,我局立足本职,认真对照职责分工,第一时间推动落实《方案》中由我局牵头负责的“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工作,目前基本实现市镇两级高效联动,建立完善政策体系,全市污染重点整治河涌流域临近范围内“工改”拆除整理项目232个,涉及用地面积5577亩,有力保障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顺利进行,获得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7次。
二是市治水办确定需我局配合推进的“确定城镇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目录”“形成攻坚‘一图一表’,倒排施工计划”以及“开展70个村镇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现状调查”等三项重点任务均已完成。
三是针对市委要求落实的8座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工作,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土规调整、用地报批、土地供应、规划报建等环节,对此,我局提前介入、容缺审理,全力推进项目用地保障。截至目前,8座污水处理厂征地拆迁任务共32.52公顷,现已全部完成交地;已完成全部用地报批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已完成7座污水处理厂土地供应,剩余1座污水处理厂正在抓紧指导办理。
3.党政同责统领水污染治理责任落实。
(1)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成立征拆专班,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成立征拆专班。印发《关于成立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水污染治理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党组成员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对水污染治理中涉及征地拆迁工作组织领导,统筹解决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接水污染治理征地拆迁工作的主管部门及项目业主单位,下达水污染治理工程征地拆迁任务,审核水污染治理工程征收补偿方案,征地拆迁业务指导及跟踪督办,做好水污染治理工程征地拆迁数据的收集、报送和信息的上传下达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组,对水污染治理中涉及征地拆迁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责任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自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水污染治理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局党组成员、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多次带队前往岐江河流域-港口片区(港口河、新建涌、南九涌)、民三联围流域(民众街道污水处理厂)等地开展征拆指导协调工作,对属地镇街征地拆迁现存问题、政策解读、工作流程等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解决办法。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实际工作要求,多次下达征拆工作任务、审批征拆补偿方案、前往属地镇街指导协调征拆工作等,以高效推进项目征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水污染治理工程征地完成率99.78%,拆迁完成率99.33%。
(2)提高治水机制运转效率。畅通各涉水职能部门和镇街信息联通共享机制,摸清污水排放企业底图底数信息。
切实加强同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结合第一批70个工业集聚区全市工业企业用水排水调查阶段性成果和全市工业企业空间信息调查成果,对工业企业有关用水、排水、税收、销售额、空间位置等信息进行了汇集与整合,初步构建了污水排放工业企业综合数据库,该项数据作为基础数据支撑已在我市工业废水治理对策研究、水污染整治与“工改”协同治理对策研究、工改协同重点区域识别、工改工作部署等工作中开展应用。目前,我局正在对污水排放工业企业综合数据库数据进一步匹配与完善。
(二)聚焦主责主业,严格把关,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1.加快沟通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未达标水体整治行动,强化项目征地保障力度。
一是提高与兄弟单位的沟通频次。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文件流转、协同联动效率,发函给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推广分享广州、惠州等地先进征拆工作经验,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保障水污染治理项目征拆工作。
二是优化全市治水工程征地拆迁考核制度。根据各镇街水污染治理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情况,由“一年一考核”模式转变为“半年一考核”模式,形成水污染治理工程专项考核和“红黄绿”排行榜,函告各涉水镇街并邮寄纸质函件至各镇街书记、镇长,对进展较慢的镇街及时开展督导。
三是强化政策文件动态跟踪和更新力度。对已出台的征拆补偿相关政策进行动态跟踪和定期检查更新,使数据贴合社会实际;对即将到期的政策文件,充分调研学习周边城市先进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及时修订或出台相关征拆文件,目前已基本完成文件的修改和数据成果的论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水污染治理专项巡察整改问题的落实,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运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推动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坚决贯彻水污染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把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市委水污染治理专项巡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在征地拆迁、用地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助力“绿美中山”建设。
(二)跟紧跟实,构建和完善全市污水排放企业底图底数数据库。在获取全市工业企业用水排水调查正式成果后,我局在总结前阶段初步建立的污水排放企业数据库建设及应用情况基础上,结合最新工业企业空间信息调查正式成果,汇集相关部门信息后,补充和完善污水排放企业数据,建立全市污水排放企业底图底数综合数据库。
(三)压实责任,推进水污染治理征地拆迁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充分发挥水污染治理征地拆迁工作专班的作用,强化水污染治理征地拆迁工作的主管部门责任和监督责任,及时督促镇街,确保按时完成征地拆迁任务,为水污染治理工程提供用地支撑。二是加强政策指导。在征拆任务下达后,定期深入属地镇街和水污染治理征拆现场提供政策宣讲和业务指导,推进征拆工作依法依规高效开展;同时向各涉水职能部门和各镇街发送征拆政策文件汇编,通过“三方面审”等形式,加强政策指导,为征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四)转化成果,扎实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水污染治理工作。立足当前,继续深化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水污染治理专项巡察整改台账和时间节点,脚踏实地,保证进度,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落实整改,并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真正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同时,着眼长远,注重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建章立制,巩固和扩大水污染治理专项巡察整改成果,把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把问题整改与全面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盯紧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提高自然资源领域水污染治理效能,为建设“绿美中山”提供自然资源要素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4月7日至21日(含首尾两日,共计15日)。联系电话:0760-88311346(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邮政信箱: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2号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03;电子邮箱:zzjjgdwbgs@163.com。
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