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专用章”印章磨损,现已更换,我局决定自2024年5月10日起启用“中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专用章”新印章,原印章同日作废。
特此通告。
附件:新印章章模和作废印章章模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0日